我的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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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捨不得,但是我真的要搬家了,新家在痞客邦,請大家繼續收看我的亂寫一通 - aka Jass!

2008-09-03

時尚與窮人之不可分割

這幾天中外媒體都報導了一則所謂時尚界侮辱窮人的新聞, 事情的源頭就是印度VOGUE雜誌用了印度窮人來展示奢華品譬如(因為著作權我最好寫清楚是從NY TIMES借來的)上圖, 就是一個不是很富有的印度阿婆, 抱著小男孩, 而小男孩脖子上套的圍兜兜居然是要價美金百元的FENDI耶!

聯合新聞網UDN NEWS的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 -
  • "印度版Vogue總編輯普莉亞.唐納為雜誌辯護說:「放輕鬆點。」她說,Vogue明白時尚的力量,這些照片要傳達的是,「時尚不再是富人的專利,人人都 能追求時尚穿出美麗」。根據世界銀行上周的資料,近半數,約4.56億的印度人,每天生活費不到1.25美元(台幣40元)。如何在仍有很多人挨餓的國 家,促銷一只1000美元(台幣3萬元)的包包?Vogue的作法恐怕會踢到鐵板。"
我不是很認同VOGUE INDIA編輯的說法, 雖然在某些程度上這句話是沒有錯的, 譬如說志玲姐姐現在穿Louis Vuitton還是H&M或是後火車站的路邊攤, 我相信都是很時尚也美麗 (只要她沒有整人的造型師)。時尚本來就不是富人的專利, 但那是因為不只有左臂圍著CHANEL皮草右手掛著HERMES柏金包才算時尚才算美麗, 而是只要有點流行時尚的嗅覺, 把自己打扮的順心順眼就好, 當然除了證嚴法師和我媽以外, 那個女人不想要擁有那些名品加持, 但是總是要等到我們時候到了(賺夠錢了, 培養好氣質了, 臉皮皺了, 屁股和胸部都下垂了), 才能慢慢和那些玩意兒相得益彰。

說真的啊, 總編輯你把這句話用在這裡真是再不恰當不過了, 既然印度的這些窮人一天生活費不到1.25美元, 他們要買的起一把Burberry雨傘得不吃不喝把這些錢存160天整, 而且還得去免稅店買, 因為這是用未稅前的雨傘價算的
。所以總編輯這裡的說法應該改成: 「時尚不再是富人的專利,只要窮人肚子唉的住餓, 人人都 能追求時尚穿出美麗」

不過除了總編輯的發言不當, 我覺得大家也不用那麼嚴肅的看待這事, 反而應該去查查VOGUE INDIA付給這些窮人模特兒的時薪是多少, 如果是美金8塊錢, 那個是幾乎相當於一週生活費, 划算的不得了呀! 如果是比照一般新手模特兒入行價, 說不定拍一次還可以養全家一年, 更難說以後紅和Kate Moss一般搶手, 還可以喊個天價幫全村的人買Gucci呢!

所以說, VOGUE INDIA 印度的經濟就靠你們了!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我也不是很贊同她說的話,但,我卻很喜歡這系列的作品,窮人和名牌是不應該搭上線,但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有衝突的美感,這樣說好像很不應該,但這就好像林志玲穿LV我覺得普普,窮人乞丐拿著飯碗討錢我也覺得看起來似乎”理所當然“(我是說從照片上看起來的效果),但那個小孩身上的圍兜是Fendi的,而且請專業攝影師和用無敵貴的攝影器材拍出來這種畫面,我啦,覺得很有fe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