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塊肉

[me & a good life] .... very new project of l.o.v.e Lilypie First Birthday tickers

[公告]

雖然捨不得,但是我真的要搬家了,新家在痞客邦,請大家繼續收看我的亂寫一通 - aka Jass!

2008-05-17

死都非法

昨天不才(也不德不美不瘦)的我才知道什麼是"天葬", 還大呼小叫加油添醋的要告訴我媽這個小知識,沒想到, 媽說這個她30年前就聽說了, 還說她沒想到我會不知道。我想, 唯一的理由就是 ... 30年前我還沒有出生吧!

經過我深思熟慮, 考量經濟環保情感等因素之後, 下午我很嚴肅的一邊洗碗(洗碗是比刮腳皮嚴肅)一邊告知我媽, 我如果早死請把我的大體帶回溫哥華"地葬"。基本上, 依照我近年來愈趨放鬆的體型, 加上數年來不變的極短身型, 往生以後還要客制化裝箱佔個位置, 應該會對後人造成 相當的不便。有的人說要回歸海洋, 我個人覺得那是極度自私的做法, 不過就是自己浪漫的逐流去, 然後依照食物鏈的原理, 再回到後人的肚子裡去。(西藏天葬餵的禿鷹是保育類動物, 還要獵殺禿鷹來吃的人, 也算活該人吃人吧。)

不過, 經過我和我媽的討論之後, 我的地葬計畫將來應該還是沒有辦法實現。一方面是我們溫哥華家中後院的小松鼠應該不吃葷, 另一方面是我媽可能沒有辦法負擔包機的費用。如果能夠去除技術面上包機的困難, 基本上我們有信心還是會有黑熊或灰熊回來協助完成儀式。可是問題又來了, 在加拿大餵食野生熊是違法的, 這麼一來還很又可能導致我媽被開罰單甚至被逮捕。總之, 事與願違, 我的人生計劃又再次遇到瓶頸。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