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不才(也不德不美不瘦)的我才知道什麼是"天葬", 還大呼小叫加油添醋的要告訴我媽這個小知識,沒想到, 媽說這個她30年前就聽說了, 還說她沒想到我會不知道。我想, 唯一的理由就是 ... 30年前我還沒有出生吧!
經過我深思熟慮, 考量經濟環保情感等因素之後, 下午我很嚴肅的一邊洗碗(洗碗是比刮腳皮嚴肅)一邊告知我媽, 我如果早死請把我的大體帶回溫哥華"地葬"。基本上, 依照我近年來愈趨放鬆的體型, 加上數年來不變的極短身型, 往生以後還要客制化裝箱佔個位置, 應該會對後人造成 相當的不便。有的人說要回歸海洋, 我個人覺得那是極度自私的做法, 不過就是自己浪漫的逐流去, 然後依照食物鏈的原理, 再回到後人的肚子裡去。(西藏天葬餵的禿鷹是保育類動物, 還要獵殺禿鷹來吃的人, 也算活該人吃人吧。)
不過, 經過我和我媽的討論之後, 我的地葬計畫將來應該還是沒有辦法實現。一方面是我們溫哥華家中後院的小松鼠應該不吃葷, 另一方面是我媽可能沒有辦法負擔包機的費用。如果能夠去除技術面上包機的困難, 基本上我們有信心還是會有黑熊或灰熊回來協助完成儀式。可是問題又來了, 在加拿大餵食野生熊是違法的, 這麼一來還很又可能導致我媽被開罰單甚至被逮捕。總之, 事與願違, 我的人生計劃又再次遇到瓶頸。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